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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21K/2025-010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教育局 公开日期: 2025-06-10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字号: 绍市教〔2025〕27号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招生计划及新设专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8 10: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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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教体局,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220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80号)文件要求,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经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市教育局审定,现将202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下同)招生计划及新设(转设)专业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计划分类

按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及《2022至2024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清单》的专业目录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按人社部印发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的专业目录制定技工院校招生计划。依据培养方向,招生计划共设八个类别,其中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分五类:中本一体化、中高职一体化、区域中高职一体化、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中职学校基础上增挂技工院校牌子)招生计划分三类:技工中级段、技工高级段、技工预备技师段。

二、确定招生计划

为持续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因地制宜确定中职教育规模,办好“少而精”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绍兴区域人口变化、产业发展需求、教育资源供给和学校办学条件,科学制定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

三、新设招生专业

7所中职学校新设10个中职专业,1所技工院校新设1个技工专业,新设专业在招生计划表备注栏注明。各相关学校要将新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盖章版PDF电子稿及纸质稿一式2份,于6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职教教研室,联系人:戚一冬,联系电话:85090172。

四、规范招生行为

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公布招生计划,其中中本一体化、中高职一体化、区域中高职一体化这三类招生计划应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下达的计划数执行,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数。要建立高中段招生统一平台,加强招生报名、录取等全过程的统一管理。要规范各校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实施“阳光招生”。要加强对所辖中职学校的招生宣传审核把关,严禁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要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切实保障初中毕业生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权益。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中职录取名册录入“绍兴市高中招生管理系统”,确保各中职学校在7月10日之后开展“双向选择”招生。

五、规范学籍注册

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职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确保专人专岗、规范有序。与技工院校双挂牌的中职学校要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规定,杜绝出现“双重学籍”“人籍分离”等问题。中职学校按教育部专业目录招录的学生须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学籍,毕业后颁发教育部门的毕业证书;技工院校按人社部专业目录招录的学生须在全国技工院校学籍系统注册学籍,毕业后颁发技工院校类毕业证书,不发教育部门的毕业证书。各地各校须于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2025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六、加强宣传监管

各区、县(市)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力度,讲好职教故事,发出职教好声音,积极营造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要对所辖中职学校的招生宣传把好审核关,特别是对长学制人才培养的招生简章进行规范表述审核,对涉及办学地点或招生对象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明确注明,提前告知学生家长。各区、县(市)要切实负起审核监管属地责任,密切关注招生舆情,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澄清不实信息。

七、其他要求

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审核各校中本一体化、中高职一体化、区域中高职一体化招生名册,并督促各校及时将招生名册的电子稿及纸质稿加盖中职学校、教体局、本科(高职)院校印章,报市教育局审核,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中本一体化招生名册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30日,中高职一体化、区域中高职一体化招生名册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0日。中本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需加盖本科院校、中职学校印章于8月15日前需报送市教育局审核,再报省职成教处备案。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绍兴市教育局职成教处。联系人:冯海燕,电话:0575-85140687。

附件:2025年绍兴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招生计划表.doc

绍兴市教育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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