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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21K/2024-24057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教育局 公开日期: 2024-12-18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绍委教领〔2024〕4号
关于印发《绍兴市关于进一步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6 10: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绍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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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级有关单位,在绍有关高校:

现将《绍兴市关于进一步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绍兴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18日

 


绍兴市关于进一步推动现代职业教育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省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提级赋能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化办学格局,深化产教融合,提升关键能力,健全服务体系,打造职业教育与产业互促的优良生态2027年,建成省现代化中职学校10所以上;争创省级优质中职学校5所以上;积极争创一流技师学院;高职院校在国家新一轮“双高计划”争创中有所突破;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各项指标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工作举措

(一)资源布局优化行动

1.提升县域职业教育发展能级。每个区、县(市)要重点扶持做强1—2所骨干中职学校,提高办学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县域本土技术技能人才的高规格培养和高质量就业。加快推进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昌校区、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柯桥校区项目建设,以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下沉推动县域职业教育发展升级。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

2.推进职业教育资源市域统筹。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区域统筹,优化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着力改善办学条件,科学配置资源,提高核心竞争力。支持职业学校积极参与项目创建,努力打造标志性成果,提升职业教育贡献度,精准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3.实现优质高职院校提档升级。支持在绍高职院校争创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和省高水平高职院校,支持一批专业群跻身国家新一轮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支持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和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绍兴校区办学提档升级,进一步扩大优质高职资源供给。支持在绍高职院校对照《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申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或本科专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融通体系构建行动

4.推进职业教育纵向贯通。搭建职业学校学生成长成才“立交桥”,建立“职教高考”研究协作共同体,做优职业教育体系贯通培养项目,着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到2027年,创建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项目6个以上,创设中本一体化省级试点8个以上,积极争创中高本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长学制人才培养规模达到中职招生(不包含技工院校学生)的60%以上,中职学生通过多种渠道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

5.促进职业教育横向融通。加强职业教育与各学段普通教育的渗透融通。加强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的交流合作,支持各地举办综合高中,开展职普融通办学试点。依托职业学校打造一批省级、市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基地,面向青少年开展技能启蒙和普及教育,培养青少年技能方面的兴趣爱好和职业生涯规划意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6.积极推动职技融合发展。推动中职学校与技工院校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每个区、县(市)结合产业重点打造1所特色技工院校,积极争创一流技师学院。建立“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探索高职院校与技工院校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学分互认等创新机制,支持高职院校学生按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三)产教融合创新行动

7.提升专业与产业契合度。精准对接我市“4151”计划,围绕打造“先进制造业强市”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推进职业学校专业与产业进一步匹配,巩固提升传统特色专业,大力发展现代纺织、绿色化工、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交通(汽车、航空航天等)、高端智能装备、智能家居家电、新材料、新能源、智能视觉等专业,为新兴产业集群发展输送高技能人才。探索建立专业师资转岗、培训、再分配县域统筹机制,打通专业教师流动转岗渠道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广旅游局)

8.拓宽企业参与办学途径。支持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和职业学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分校或产业学院,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与学校合作建设特色学院、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鼓励企业开发优质教育资源,按职工总数一定比例安排实习岗位,接纳学生实习。鼓励科技型企业设立人才工作站。加快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对产教融合型企业按规定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其他税费优惠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

9.构建产教融合新型平台和项目。积极推进产教融合“五个一批”项目建设,支持高职院校牵头共建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2027年,争创省级市域产教联合3个,省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2个以上,县域产业学院5个,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30家校企共同开发省级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10个,支持在高水平高职院校和应用型高校建好工程技术教育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四)内涵质量提升行动

10.高水平打造“双师型”队伍。支持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和教师发展中心。探索现场工程师的有效培养模式。根据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对教学技能和水平符合条件的高技能、紧缺型人才可按规定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到相关的岗位工作。支持企事业单位的能工巧匠、劳动模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到学校从教或担任兼职教师。到2027年,全市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90%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11.推进“数字职教”建设。开发一批专业教学资源库,推进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形成一批职教信息化典型案例与成果,持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中小制造企业“智改数转”能力2027年,建成10所左右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建成10个左右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12.深化职业教育国际合作。鼓励高职院校与国外高水平院校开展交流合作,鼓励引进国外优质课程和国际通用证书体系。支持高职院校通过“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合作建设“丝路学院”和“鲁班工坊”等,培养国际化人才和中资企业急需的本土技术技能人才。建立一批优质海外师资研训基地,开发并向国外输出一批专业标准、课程体系和教学资源。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外办)

(五)社会服务赋能行动

13.加强职业教育社会培训。支持职业学校通过构建互联网+职业教育支撑服务平台,开发数字化、立体化、多样化培训课程包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社会紧缺职业人才的培养。支持职业学校优先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完善业学校社会职业技能培训所得收入奖励分配制度,在国有净资产不减少的前提下,经批准后绩效工资总量最高可上浮5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

14.强化应用技术服务推广。加强在绍高职院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围绕我市“315”科技创新体系迭代升级需要和区域优势产业对科技创新及技术服务需求,发挥高职院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联合区域科研院所和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加快高能级平台打造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技术攻关水平和产业孵化能力,推动专业平台和绍兴优势产业的深度互动融合,实现能级跃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15.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职业学校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中取得合法兼职报酬,按约定取得的兼职报酬原则上归个人所有,不受所在单位绩效总额限制。鼓励职业学校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等方式参与收益分配,依法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其中,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主要贡献人员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70%。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坚持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强化统筹规划,完善经费保障制度,新增经费优先保障进入国家、省级“双高(优)计划”建设单位的职业学校,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绍兴工匠日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职业学校建好用好新型宣传平台,讲好身边的职教成才故事,提升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和认可营造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新风尚,形成全社会重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

 

中共绍兴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18日印发

绍兴市关于进一步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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