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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21K/2023-2394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日期: 2023-11-02
主题分类: 教育
《绍兴市高中段学校学生转学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02 11: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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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法制定背景。贯彻落实《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号)《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教职成〔2015122号)等规定,切实规范高中段学生学籍管理和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县中崛起”。

二、促进普职融通。落实上级关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可以互相转学的规定,对普职转学的对象、条件、办法等予以明确,引导每一个学生在高中阶段接受适合的教育。

三、规范办学行为。招生和转学都是学生就学的入口,应当加强转入管理,以促进招生和转入同等规范。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公民同招政策,规范民办普通高中转学管理,维护高中阶段学校依据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学生的严肃性。落实特殊身份学生的教育优待政策。

四、统一转学规定。鉴于高中阶段学校主要依据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学生,因此,办法明确规定了原则上不能转学和确需转学的情形、条件等。

1.民办高中学校和公办高中学校之间一般不相互转学。

2.本区、县(市)域内公办普通高中之间一般不转学(不含高转低,不含分类办学试点学校,如体教融合学生,允许在全市招生的体育、艺术、小语种等学生)。

3.学生在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4.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学生转学,仅限规定招生区域内的在籍学生。

5.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仅限高一、高二年级学生,且只能转入三年制专业,并应当补学相应的缺修课程。

6.转入学校不得在转学全部审批程序完成前提前安排学生入校就读。

7.不符合招生政策或相关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

8.学校将设置专门的招生咨询电话,接受学生家长转学咨询,告知学校相关学段的剩余学位数量。

9.若遇到学校剩余学位数少于转学需求数,原则上依据学生户籍或父母(含本人)产权住房变更时间早者优先的顺序确定,具体由学校负责制定公布。

五、转入公办普通高中。学生确需转学公办普通高中的,需要符合下列情形条件之一:

1.学生本人具有转入学校所在区、县(市)的户籍或者父母(监护人,下同)产权住房,包括学生本人的产权住房。

2.学生父母其中一方符合转入学校所在区、县(市)党委、政府人才引进政策;父母其中一方部队转业安置到学校所在区、县(市);父母其中一方组织调动到学校所在区、县(市);现役军人的子女;其他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对象的子女。

3.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区域内的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

六、转入民办普通高中

1.学生本人具有转入学校所在区、县(市)的户籍或者父母(监护人,下同)产权住房,包括学生本人的产权住房。

2.学生父母其中一方符合转入学校所在区、县(市)党委、政府人才引进政策;父母其中一方部队转业安置到学校所在区、县(市);父母其中一方组织调动到学校所在区、县(市);现役军人的子女;其他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对象的子女。

3.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区域内的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

4.学生本人或父母其中一方持有转入学校所在区、县(市)的居住证。

七、转入中等职业学校

1.学生本人具有转入学校所在区、县(市)的户籍或者父母(监护人,下同)产权住房,包括学生本人的产权住房。

2.学生父母其中一方符合转入学校所在区、县(市)党委、政府人才引进政策;父母其中一方部队转业安置到学校所在区、县(市);父母其中一方组织调动到学校所在区、县(市);现役军人的子女;其他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对象的子女。

3.学生本人或父母其中一方持有转入学校所在区、县(市)的居住证。

4.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

八、有关限制条件

1.普通高中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符合转入学校面试(笔试)等要求方可转入。

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学校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学业水平等进行综合测试鉴定,达到要求的方可转学。

3.若转入学校对应年级或(专业)没有空余学位,不能转入。但下列对象转入可不受学位限制:学生父母其中一方符合转入学校所在区、县(市)党委、政府人才引进政策;父母其中一方部队转业安置到学校所在区、县(市)或父母其中一方组织调动到学校所在区、县(市);现役军人的子女;其他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对象的子女。

4.普通高中转学,学生中考成绩(或经折算)不得低于转入学校当年中考录取分数线。

九、转学情况举例

例子一:若你的孩子在绍兴市外的普通高中就读,孩子有越城区的户口,或者你或孩子有越城区的产权住房,确需转学,可以提出转入申请,但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孩子在转出学校已读满普通高中一个学期及以上;

2.越城区的转入学校须有空余学位;

3.学生中考成绩(或经折算)不得低于转入学校当年中考录取分数线。

例子二:若你的孩子在普通高中就读,需要转入柯桥区的中等职业学校,在符合“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上述第七)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提出转入申请,但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孩子在转出学校已读满一个学期及以上;

2.柯桥区转入学校的专业须有空余学位;

3.符合转入学校的面试(笔试)等要求。

例子三:若你的孩子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需要转入上虞区的民办普通高中,在符合“转入民办普通高中”(上述第六)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提出转入申请,但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孩子在转出学校已读满一个学期及以上;

2.上虞区转入学校须有空余学位;

3.通过普通高中相应的学业水平等综合测试鉴定

十、关于其他说明

本试行办法20231127日起施行。《绍兴市高中段学校学生转学管理办法(试行)》(绍市教〔202265号)同时废止。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法律法规和上位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解读仅供解释,实际以文件为准。

十一、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绍兴市教育局
解读人:姚国海 局长;张君兰 基础教育处负责人
联系电话:0575-852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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