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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21K/2022-002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日期: 2022-01-06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字号: 绍市教基〔2022〕2号
绍兴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发布日期:2022-02-24 15:4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绍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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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教育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绍兴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绍市委发〔202125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教法〔202164号)精神,结合绍兴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教育系统普法工作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继续深化“法润绍兴”行动,围绕服务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市域发展之路、奋力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范例,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以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推进绍兴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持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效能为重点,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2025年,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法治课教师教学能力明显提升,法治实践教育成效显著,“互联网+”法治教育深入推进,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教育系统法治环境显著优化,全面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水平持续提升,形成一批具有绍兴辨识度的教育法治成果。

(三)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普治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德治、自治全过程,引导干部师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坚持协同推进,科学统筹各类法治教育资源,推动形成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新格局。坚持数字化驱动,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对法治宣传教育的制度机制、方式流程、宣传内容、手段工具进行系统性重塑,有效推进精准普法。

二、突出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教育系统大力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走深走实。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特别要阐释好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关法治思维方法、法治文化和法治浙江的重要论述,宣讲好法治浙江、法治绍兴建设的发展历程、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系统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系统干部培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必修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突出位置,重点围绕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持续开展宪法教育宣传,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精心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12“全市法治宣传月”等活动。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引导学生利用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等契机学习宪法,推动宪法学习制度化、常态化。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坚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教育系统普法重点内容,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地位,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宣传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民法典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推动干部师生学好用好民法典。

(四)深入学习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服务保障教育现代化战略和高教强省战略,组织教育系统深入学习有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育政策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教育法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干部师生深入领会新修订的教育法的重要内容,全面增强依据教育法保障推动教育改革的能力。结合实施“双减”工作、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等重点工作,加强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五)深入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深入宣传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市域发展之路、奋力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范例、数字化改革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公共卫生安全、科学技术普及、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税务、防治家庭暴力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涉外法律法规。加强对“十四五”时期国家和浙江省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绍兴市地方性法规。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把党内法规学习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起来,提升学习效果。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更好地引导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和使命。

三、深入推进精准普法

(一)注重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内容纳入领导班子的年度学习计划。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强化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转变教育观念,坚持把维护教育公平、提升育人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日常管理,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述职和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完善教育系统干部法治能力培训机制,每年组织参加全省教育法治干部培训班,推动地方教育部门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

(二)注重抓好青少年这一“关键群体”。始终把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关键群体”,坚持把育人作为依法治教工作的核心。坚持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推动中小学法治课程开齐开足开好,强化“全科普法”意识。将各类主题教育、专题教育、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融合,充分利用校园文化、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等多种载体。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学生日常普法机制。发挥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研学实践教育的重要作用,用好“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枫桥经验陈列馆”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校外法治教育场所和资源。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标准化建设,开展网络法治实践教育,努力推动学生每年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将“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作为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的重要内容,健全层层发动、校校参与的活动机制,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认真落实关于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中的内容占比要求,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阶段、各环节。

(三)注重发挥教师这一“关键作用”。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充分发挥其依法治教主力军作用。结合省级教师培训项目中相关法治知识内容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和高中思政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推动地方开展教师全员法治培训,努力让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个学分的法治教育培训。加强中小学法治课教师队伍建设,配齐配好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教师。推动广大教师在日常教学活动中有意识地渗透法治教育的内容,创新法治教学方式和手段,同时注重通过依法执教“行为世范”,当好学生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养成的引路人。

四、不断创新普法形式

(一)加强全程化普法。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到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全过程。坚持发挥学校教育持续性、渐进性、专业性的优势,对青少年学生开展系统化、常态化法治教育,把普法教育融入到青少年学生成长成才的全过程。遵循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和发展需求,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合理确定教学重点,形成分层递进、纵向衔接的法治教育体系。

(二)加强数字化普法。坚持需求驱动,依托5G、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推动现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载体的数字化,构建涵盖“需求、研判、反馈、供给”的全过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闭环。坚持效果导向,积极利用人工智能、4K超高清分辨率、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技术新手段,进一步优化普法体验,开展开放式、互动式、沉浸式普法应用建设。坚持业务协同,加大教育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力度,探索建立教育普法跨部门多业务协同场景,将法治宣传教育理念融入数字法治、数字社会等领域教育重大应用建设过程中,鼓励各地各校创新建设一批数字化、智能化教育普法场景应用。

(三)加强社会化普法。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深入挖掘社会法治资源,为干部师生提供更多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和法治实践机会。完善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研究制定普法工作手册指南协同人大、司法、监察、公安以及其他部门深度参与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让法治实践成为学生学法用法“最生动的一课”。健全家校一体普法机制,重视加强对留守儿童、随迁子女、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校园贷、套路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加强教育公益普法,将普法作为学生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重要内容,支持打造一批教育法治宣传优秀品牌。进一步向社会宣传好尊师重教、优先发展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教有机融合

(一)深化依法行政。教育行政部门要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体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综合运用法律、标准、信息服务等现代治理手段,进一步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依法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实和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运用数字化延长监管手臂,提高监管效率。进一步优化教育政务服务,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业务系统数据共享,推进更多事项“一网通办”。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确保教育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深化依法治校。切实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明确校领导分管法治工作,配足配优有法学专业背景或法律实务工作经验的专职工作人员。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配备法律顾问。突出学校章程建设,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规范统一、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完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学校无形资产保护、校园安全、合作办学、资产管理、后勤基建、人事管理、涉法舆情等方面的法律风险清单,明确防控处置主体、责任、措施。健全合法性审查前置制度,坚持应审尽审,重点对“三重一大”决策、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合同文本、教师学生处理处分决定等进行审查。把依法治校纳入“清廉学校”建设范畴。

(三)深化依法执教。以学习贯彻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等为重点,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强化纪律建设,落实教师在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纪律要求,开展系统化、常态化宣传教育。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强化权利保护,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维护教师职业尊严,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

六、加强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校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把做好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摆到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实施。要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统筹和协调,确保“八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地各校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普法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普法工作水平。将普法经费纳入本地本单位年度预算,鼓励地方和学校设立普法专项经费。研究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激励机制,推动学校积极参与“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重视选树一批优秀公益性普法组织、普法志愿者、普法讲师团、“宪法卫士”、普法小能手等,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

(三)加强检查指导。对各地各校普法工作情况、工作成效开展综合评估,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教育督导评估和综合业绩考核,把评估考核结果作为教育现代化县、清廉学校、平安校园等的重要依据,把依法履职能力作为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和完善法治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推动设立一批法治课教学质量监测基地,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教育第三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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