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321K/2021-011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教育局 | 公开日期: | 2021-06-02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文字号: | 绍市教〔2021〕31号 |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外中职学校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专业在绍招生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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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考试院,各区、县(市)教体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浙江省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规〔2021〕6号),为有序推进省内市外中职(技工)学校在我市开展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专业招生工作,现将我市有关该项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有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杭州市第四机械技工学校、海宁卫生学校等15所中职(技工)学校在绍兴设置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专业招录计划120人(各校的招生计划详见附件)。由市教育考试院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组织录取,不得擅自突破或减少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地各类高中招生报考条件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三、志愿填报 有报考意向的学生,应在2021年6月18日上午9:00—6月20日中午12:00通过登录“绍兴市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填报志愿,由初中毕业学校统一组织填报,每个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个志愿,2021年6月20日中午12:00为志愿填报的截止时间。填报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专业的学生不得填报该类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由初中毕业学校及时从系统中打印出志愿填报表,要求学生签名后,交本地教体局教育考试机构备案。 四、录取 省内市外中职(技工)学校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专业的招生录取,安排在全市高中招生的零批次。市教育考试院在省厅审核公布的计划内,依据有志愿填报学生的中考成绩总分,以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关于同分录取原则,参照《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市区高中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按各校计划1:1投档录取。统一招录工作结束后,对各省内市外中职(技工)学校剩余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并将我市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绍兴教育考试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名单确定后,由绍兴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将录取信息分报各省内市外中职(技工)学校。考生一旦被录取,即取得录取学校的高中阶段学籍,不得再被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民办)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余下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招生平台,加强学籍管理 省内市外中职(技工)学校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专业的招生录取纳入全市统一管理,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平台、统一招生时间,采取中考后填报志愿、零批次录取的招生办法。学生录取后,前3年安排在中职学校学习,后2年转入合作的高校学习,转入高校学生的比例控制在招生数的95%左右。 (二)严格招生程序,确保招生平稳有序 市教育考试院要严格招生程序、严明招生纪律,坚持阳光招生、公平招生、廉洁招生,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明确职责与任务,确保招生平稳有序。 (三)加强文件学习,大力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各区、县(市)教体局要认真学习我省开展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的相关文件,准确理解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认真把握工作原则、内容和相关要求。要通过各种方式,面向全社会特别是面向参加中考考生,进行全面、准确、广泛的政策宣传,确保省内市外中职(技工)学校的招生计划有效落实。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教育局,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附件:2021年浙江省“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省内 市外中职(技工)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绍兴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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