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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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厅、局,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标准设计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印发的《二○○四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修订计划》(建科发〔2004〕115号),由浙江省教育厅主编,浙江省教育基建学会、杭州市教育局及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参编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 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 DB33/1018-2005,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教育厅负责解释工作,浙江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
浙 江 省 建 设 厅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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