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建立生均公用经费制度和标准。市教育局未按规定建立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制度和标准。
整改措施: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于2019年8月6日已联合印发《绍兴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绍市财教〔2019〕6号),完成了整改。
问题2:
2.聋哑学校异地新建工程项目工作推进缓慢。审计发现,聋哑学校异地新建工程项目,由市城投集团全过程代建,2018政府投资项目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计划要求2017年12月底前开工。但截至审计日,因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至审计日未正式供地,工程建设配套的3号路未竣工通车通行,导致施工单位无法进场施工,该项目部分前期工作未按期完工。
整改措施:市教育局已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加强与项目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联系配合,目前,聋哑学校异地新建工程已完成桩基工程,主体建设各项任务正顺利有力的推进中。
问题3.
“一卡通”服务性免费政策执行不到位。2011年9月至2015年9月,职教中心违规向学生收取“一卡通”押金4.09万元,未及时退还。同时审计检查发现,稽山中学、绍兴中专尚有部分已毕业学生“一卡通”内余额未及时清退,涉及3020人,金额合计2.50万元。
整改措施:市教育局再次向直属学校重申代收代管费中有关“一卡通”的管理规定。根据审计意见,开学后检查发现问题的三学校已用通过食堂还利与学生、上缴财政等方式,完成了学生毕业后未清退的卡押金和卡内少量余额的清退工作。
问题4:
部分学校涉企“质保金”清退不及时。审计抽查发现,职教中心、绍兴中专存在民营企业到期质保金清退不及时情况。一是职教中心实施的3个项目应退未退3家民企,绍兴中专实施的20个项目应退未退18家民企保证金。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市职教中心已于2019年7月16日至17日将上述保证金退还至民企;绍兴中专已于7月中旬退还了17个项目16家民企保证金,同时根据审计意见,将无法清退3项目质保金共计2426元上交了市财政局。
问题5:
现有职业院校社会职业培训收入分配制度超出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分配范围扩大至教职工资励。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市财政局联合发文的《关于职业院校社会职业培训所得收入奖励分配有关问题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17〕168号文件中:“社会职业培训收入......可用于教职工奖励”的相关规定突破《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人才招引战”相关政策的通知》(绍政发〔2017〕12号)“‘技能绍兴’三年行动计划”中“社会职业培训收入......可用于支付教职工劳动报酬”的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市教育局已对接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目前,市人社与市财政局已根据2019年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最新文件要求,经10月2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印发了《绍兴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19〕74号),下一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三家单位将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问题6.
6.违规赚取学生代管经费32.88万元,变相增加学生负担。一是签订合同不规范。2018年2月,职教中心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浙江建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河公司)为学校2018-2020三年学生教材供应商,但实际由学校下属单位绍兴市教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教育服务公司)出面签订合同并实施采购。二是违规赚取教材差价款。2018年度职教中心支付教育服务公司教材款,教育服务公司从中赚取差价32.88万元。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教育服务公司已于2019年8月29 日将教材优惠的差价32.88万退还到学校代管费账户。
二、预算编制及执行不够规范
问题7:
1.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12个单位37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预算金额5320.22万元,实际执行数1784.99万元,总执行率为33.6%。其中绍兴文理学院有22个项目,预算金额5156.72万元,实际执行数1757.63万元,总执行率为34.1%;市直教育系统有3个项目,预算金额15.90万元,实际执行数5.74万元,总执行率为36.1%。
整改措施:市教育局已对市直教育系统的3个项目所涉及的学校进行了约谈。对市职教中心、越州中学、高级中学三个经费执行率不高项目进行了深入分析,责令三单位明确整改方向,列出2019年项目下一步执行计划,提出提高项目执行率的措施。对三学校相关考核条款进行扣分。
问题8:
2.部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预算执行率不高。如越州中学生均公用经费2018年初预算安排人均2000元,决算支出人均1592.30元,执行率为79.6%。高级中学生均公用经费2018年初预算安排人均2000元,决算支出人均1630.93元,执行率为81.6%。
整改措施: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已督促越州中学、高级中学等校认真分析原因,责令两学校在2020预算编制时按新确定的公用经费列支科目,科学合理的安排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提高预算执行率。
问题9:
绍兴中专部分收入下沉到下属单位、未纳入预算。2013年9月,绍兴中专与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签订设立绍兴校外学习中心协议,约定西南科技大学将收取的学费按照联合办学经费分配办法返还给绍兴中专。审计抽查2018年度发现,2018年西南科技大学返还学费收入66.55万元,该收入未纳入绍兴中专预算,直接转入教育培训学校账户。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市教育局立即责令绍兴中专自查整改,一是学校对问题事实进行了认真梳理,查找问题根源,以事实为依据,重新规范签订合同;二是积极与市财政局进行了联系对接,明确今后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进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三是完善相应的财务和内控制度,规范收支行为。
问题10:
绍兴中专部分支出下沉到下属单位、未纳入预算。2017年度到2018年度,绍兴中专在学校下属单位绍兴市众望教育培训中心、教育培训学校列支经经费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其中在绍兴市众望教育培训中心列支180.91万元,在教育培训学校列支185.88万元。上述支出均未纳入绍兴中专预算。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市教育局立即责令绍兴中专自查整改:一是学校对问题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查找根源,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财务制度的集中学习;二是积极与市财政局进行了联系对接,明确今后学校必须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进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三是完善相应的财务和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规范收支行为。今后市教育局将加强检查,结果纳入相应的财务考核。
问题11:
5.职教中心部分工资下浮到下属单位列支。审计发现,2018年度市职教中心茹老师、丁老师、周老师3名在编教师(指派到绍兴市国际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工作)工资16.61万元在学校下属单位绍兴市国际教育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教公司)列支。同时审计检查发现,2018年度国教公司违规发放上述三人通讯、午餐补贴1.2万元。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上述三人在国教公司领取的工资、通讯午餐补贴已退还至国教公司,16.61万元工资退还给绍兴市国际教育服务有限公司,改由市职教中心按核定数进行发放。同时,市教育局已责令学校修改完善对下属单位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规定规范津补贴发放。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够深入
问题12:
1.市财政局未对市直教育系统项目进行重点评价。
此问题由市财政局进行整改。
问题13:
绍兴一中33套空调设备闲置一年未安装。2017年12月,绍兴一中通过公开招标形式购置空调设备,项目于2018年7月通过验收。但至审计日,尚有33套空调设备未安装。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绍兴一中马上于2019年7月4日将33套空调设备全部安装于计划地点,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完成了整改。
内部控制监管不够到位
问题14:
部分学校食堂、超市经营监管不到位。一是职教中心违规向食堂托管经营方收取经营管理费。二是食堂托管经营方利润率超标。三是食堂、超市经营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学生免费餐和困难学生资助。2017年9月至今,职教中心、绍兴中专超市经营方未按合同约定给困难学生每学期提供资助或其他免费活动。四是收受不符合规定的超市收款收据。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市教育局马上责令相关学校进行自查整改。一是市职教中心于2019年7月19日将收取的经营管理费退回至学校食堂账户;二是市职教中心和绍兴中专专门组织了相关人员的集中培训与学习,明确利润的计算,严格食堂利润的把控,对超出部分在下一学期还利于学生。三是重新梳理食堂招标文书,明确中标方的投标承诺,列出兑现计划进行分步兑现。四是从今年8月份起超市一律使用正式发票进行结算。今后,我局将加强督促下属单位对食堂、超市监管,督促下属单位严格制度执行。
问题15:
部分学校文印室经营监管不到位。一是绍兴中专文印室管理较乱,印刷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2017年8月,绍兴中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绍兴市莎莎彩印厂(以下简称莎莎彩印厂)为学校文印室承包经营方,学校按学期支付印刷费,但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及汇总清单,多支付0.51万元,且该笔资金的复印、打印审批单等原始档案资料缺失,部分审批单直接由学生进行登记和审批,同时审计检查发现该文印室存在现金及手机支付现象。二是绍兴一中未按合同约定收取经营管理费,审计发现,学校未按合同约定向经营方收取经营管理费。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绍兴中专于2019年7月30日督促承包经营方将上述费用0.51万元退还至了国库,绍兴一中于2019年7月24日督促托管经营方上缴了上述39750元费用到国库。
问题16:
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一是电力工程项目未公开招标。市城投集团代建的聋哑学校异地新建项目的电力工程施工及勘察设计直接委托绍兴大明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实施,均未公开招标。二是绍兴一中、高级中学2018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额超过80万元未公开招标。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市教育局立即知会代建单位市城投集团,并责令相关学校认真自查整改;要求传达审计意见到班子和校务会议成员,并要求以此为鉴,职能处室和经办人员要举一反三,积极防范;进一步加强学习,对财务与采购文件等政策学习要与时俱进;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问题17:
4.教育考试院违规用现金支付劳务费。经审计发现,2018年度教育考试院存在劳务费用现金形式发放现象。如2018年6月7日至8日举行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有5.26万元考务费以现金形式发放。
整改措施:市教育局下属单位教育考试院已于2019年1月起整改为打卡发放。
问题18:
5.内审工作欠进一步加强。市教育局重视内审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内审,2018年共开展内审项目14个,提交内审报告14篇,提出建议101条。但审计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内审项目无审计整改结果报告。二是内审未配备专职内审人员,内审监督检查力量薄弱。市教育主管的下属单位共16家,分配使用大量的教育资金,但内部审计处只配备内审工作人员1名,还兼任除内审工作外的工作。三是稽山中学原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两个列入2017年度审计计划项目延期至2018年实施。
整改措施:审计指出后,市教育局一是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要求相关学校(单位)按期完成审计整改,内审处进行督查销号;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管理,强化“一把手”抓实内审,局党委严格依规强化内审管理,2019年内审计划确定、内审计划调整和内审服务外包经费追加等均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三是2019年市编办将内审处调整为挂牌在政治处;除配备1人专职内审以外,确定16名兼职人员并进行定期的培训。进一步强化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至此,本次审计所发现的问题均完成了整改。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本次审计中提出的所有建议,我们都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与采纳。我局将把本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到市直教育系统的每一位领导干部中,通报到下属单位,由下属单位通报到每一位干部中,举一反三,对照检视,引以为鉴。同时,将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教育系统与学校(单位)的内控制度,加强对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防止出现各种管理风险。
绍兴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