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人事任免
>>正文

中共绍兴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孙洪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8 08:5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绍兴市教育局
分享:


各市直学校,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孙洪亮同志任中共绍兴市第一中学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中共绍兴市第一中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越州中学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越州中学副校长职务;

俞奇弘同志任中共绍兴市第一中学委员会委员,绍兴市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共绍兴市阳明中学支部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新建同志任中共绍兴市阳明中学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绍兴市阳明中学支部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卓铭阳同志任中共绍兴市阳明中学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绍兴市阳明中学支部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石国江同志任中共绍兴市阳明中学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绍兴市阳明中学支部委员会委员职务;

丁尚品同志任中共绍兴市阳明中学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绍兴市阳明中学副校长,免去其中共越州中学委员会委员,越州中学副校长职务;

宣方军同志兼任绍兴市稽山中学校长;

俞刚同志任绍兴市稽山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吕红祥同志兼任中共绍兴市高级中学委员会书记;

 陈柏良同志任中共越州中学委员会委员、书记,越州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共绍兴市第一中学委员会副书记、委员,绍兴市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顾惠良同志任中共越州中学委员会委员,越州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共绍兴市高级中学委员会委员职务;

 沈蕾同志任中共越州中学委员会委员、中共越州中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越州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顾益明同志兼任中共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

於芳同志任中共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副书记,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共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盛锡红同志任中共绍兴市职业教育中心委员会委员、副书记,绍兴市职业教育中心(绍兴市技工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国标同志兼任中共绍兴市职业教育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

周劲松同志任绍兴市职业教育中心(绍兴市技工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荻燕同志任绍兴市聋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朱雯同志的中共绍兴市第一中学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保留待遇;

免去陈银伟同志的绍兴市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待遇;

免去俞建种同志的中共绍兴市第一中学委员会委员,中共绍兴市第一中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绍兴市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待遇;

免去董凌达同志的中共绍兴市稽山中学委员会副书记、委员,绍兴市稽山中学校长职务,保留待遇;

免去卢菁菁同志的绍兴市稽山中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待遇;

免去卢超岳同志的中共绍兴市高级中学委员会书记、委员,绍兴市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待遇;

免去钟涛同志的中共越州中学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越州中学校长职务,保留待遇;

免去王飞同志的中共越州中学委员会委员,中共越州中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越州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邵国成同志的中共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副书记、委员,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职务,保留待遇;

免去鲍艳同志的中共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委员,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职务,保留待遇;

免去钱金星同志的中共绍兴市职业教育中心委员会副书记、委员,绍兴市职业教育中心(绍兴市技工学校)校长职务,保留待遇;

免去俞旭伟同志的中共绍兴市职业教育中心委员会委员、中共绍兴市职业教育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保留待遇;

免去单多英同志的绍兴市聋哑学校副校长职务,保留待遇。

  

 

              中共绍兴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9年7月24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