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王泽权等同志调任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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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教体局,在绍高校,市直学校、民办学校,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市委组织部绍市组批〔2019〕95号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绍市机工委〔2019〕80号通知,经研究决定: 王泽权同志调任中共绍兴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兼中共绍兴市教育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免去其绍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职务; 解明远同志调任绍兴市教育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副主任(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绍兴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9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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