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公办普通高级中学: 为确保新的高考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调整普高课本代管费额度与使用的意见建议,经研究,决定调整市属公办高中代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属公办普通高级中学课本费最高标准调整为:一年级800元/生.学年,二年级730元/生.学年,三年级460元/生.学年。 二、代收费结算时间调整为按学年结算,并从2014学年开始实行。 三、其它有关规定仍按照《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市区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绍市发改价〔2011〕88号)执行。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