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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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和卫生工作,完善市属学校体育、艺术和卫生工作考评机制,我局在总结近年来考评工作经验和征求学校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考评细则作了进一步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绍兴市属学校体育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绍兴市属学校艺术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和《绍兴市属学校卫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予以下发,请对照三个实施细则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绍兴市属学校体育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2.绍兴市属学校艺术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3.绍兴市属学校卫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绍兴市属学校体育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必 备 条 件 | 执行 课程计划 | 开足开齐体育课 | 一 票 否 决 制 |
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大课间、课外活动) |
无教学安全责任事故(比赛、活动、教学) |
基 本 条 件 100 分 | 师资配备 | 专职教师配备齐全。按照每5个班级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达到95%以上得10分,90%以上得8分,85%以上得6分,85%以下得0分。 | 10 |
设施设备 | 教学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学校有田径场得3分;有体育馆或风雨操场得3分,没有得0分;器材、设备按照国家一类标准配备达到100%得4分,达到95%以上得3分,达到90%以上得2分,90%以下得0分。 | 10 |
环境宣传 | 校园环境布置(运动场所、体育馆、教学楼等体育宣传氛围)有体育方面的宣传标语、图片、安全警示、运动须知等标牌完整无损得5分,无宣传氛围得0分。 | 5 |
宣传报道及时。每学年在绍兴市教育网、教科研网、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学校体育情况达到10项次得5分,8项次得4分,6项次得3分,5项次以下得0分。 | 5 |
制度建设与 管理 | 各项规章制度齐全操作性强得10分,制度齐全操作性不够强得8分,制度基本齐全操作性不够强得6分,制度不齐全得0分。 | 10 |
检查考核资料齐全。学校开展各类体育活动、比赛的原始材料,备课、听课笔记,学生平时表现记录、值周记录、班级考核评估记录,表彰奖励、处分、体质健康标准等各层面的考核检查的原始资料齐全得10分,基本齐全得8分,资料不齐全得0分。 | 10 |
教育 教学 活动 | 学校大型体育活动(运动会、体育节)参加人数达到90%以上得10分,达到85%以上得8分,达到80%以上得6分,80%以下得0分。 | 10 |
开展小型多样体育活动全年达到5次得5分,每少一次降一分;每年组织篮球、足球、乒乓球三项联赛参与人数之和达到60%以上得5分,达到55%以上得4分,达到50%以上得3分,50%以下得0分。 | 10 |
工作 成效 | 按照规定要求参加市属级体育比赛得5分,少一项次降1分;教师、学生参加市属以上体育比赛、活动三大项以上得5分,二大项得3分,一大项得2分,不参加得0分。 | 10 |
参加(教育局同意)体育比赛取得成绩之和前三名得5分,前六名得3分,后两名得1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上传及时并有分析得5分,超时上传并有分析得4分,上传无分析得3分,未上传得0分。 | 10 |
学生体能测试总分排名前三位得5分,前六位得3分,后两位得1分;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考核优秀得5分,良好得4分,合格得3分,不合格得0分。 | 10 |
备注说明:考核分值等级折算: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9-60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附件2:
绍兴市属学校艺术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必 备 条 件 | 执行 课程计划 | 开足开齐艺术课(普通高中保证每生在高中阶段获得6个艺术学分;初中每班每周两节艺术课:一节音乐、一节美术;小学每班每周四节艺术课:两节音乐课、两节美术课) | 一 票 否 决 制 |
基 本 条 件 100 分 | 师资配备 | 专职教师配备齐全。按小学7-8个班级配备1名专职音乐教师、1名专职美术教师,中学14-16个班级配备1名专职音乐教师和1名专职美术教师核定,达到100%的得20分,兼职教师授课数占10%得15分,占20%得10分,占30%得5分,超过一半的为不合格,不得分。 | 20 |
设施设备 | 教学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学校有专用音乐、美术教室的得5分;艺术设备按省标准配备达到100%得5分,达到80%以上得4分,达到70%以上得3分,60%以下不得分。 | 10 |
环境宣传 | 校园艺术氛围营造、环境布置(艺术教室、宣传窗、教学楼等)有设计、有计划、有记录的(有照片等资料显示)得5分,有安排计划无记录得2分,无安排无记录不得分。 | 5 |
宣传报道及时。每学年在绍兴市教育网、教科研网、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学校艺术活动开展情况达到8项次得5分,6项次得4分,4项次得3分,2项次以下不得分。 | 5 |
制度建设与 管理 | 相关制度齐全操作性强得10分,制度齐全操作性不够强得8分,有制度不完整得5分,无制度不得分。 | 10 |
考核考查资料齐全。学校开展各类艺术活动的相关材料,艺术教师备课、听课笔记,学生活动开展情况的记录、艺术评价标准等各类资料齐全得10分,基本齐全得8分,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 10 |
教育 教学 活动 | 开展校级大型艺术活动参加人数达到80%及以上得10分,达到70%以上得9分,达到60%以上得8分,50%以上得7分,依次类推。 | 10 |
开展小型多样、丰富多彩的校级艺术活动或以班级组织形式有创意的艺术类活动全年达到5次得10分,每少一次扣1分。 | 10 |
工作 成效 | 按照规定要求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经教育局同意的各类艺术比赛活动(有通知,有活动记录,教师、学生均可)获省级及以上集体荣誉得3分,市级得2分,市属级得1分;个人荣誉获省级及以上得2分,市级得1分,市属级得0.5分,满分为20分,不参加不得分。音乐教师常年参加爱乐教师合唱团排练并获全国级荣誉的每一人次得1分,获省级荣誉的每一人次得0.5分,获年度优秀团员荣誉的每一人次得1分。 | 20 |
备注说明:考核分值等级折算: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9-60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附件3:
绍兴市属学校卫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内容和具体要求 | 分值 |
必备 条件 | 食品、卫生工作的证件 | 出具食品卫生的相应有效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 一票 否决 制 |
健康教育和饮食教育课程开设 | 健康教育课程安排表、饮食教育课开课说明。 |
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 |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零记录说明。 |
基 本 条 件 100 分 | 师资 配备 10分 | 保健教师 | 学生600人以上有1名以上专职保健教师的得满分; 600人以上只配备兼职得3分; 600人以下有兼职不扣分,无兼职为0分。 | 5 |
饮食教育教师 | 有兼职饮食教育教师的具体名单;(按高中、初中、小学5、6、5/学期、节计);经核实100%实际兼课的得满分,50%得2分;50%以下得1分。 | 5 |
设施 设备 10分 | 卫生场地 | 有不少于20平方的卫生(医务)室得满分;小于20平方的得2分;没有的得0分。 | 5 |
医疗器材 | 基本设备:齐全得满分;不齐全得1分;无设备得0分。 | 5 |
环境 宣传 10分 | 宣传阵地 | 室内有宣传阵地(校园网、广播、校电视台等);室外3处以上且定期更新得满分,少一处得4分;无陈地得0分。 | 3 |
常见病和流行性疾病防控 | 有资料且经常性更新的得满分;资料陈旧不更新的得0分。 | 2 |
“防近”宣传 | 有相关资料得满分;无资料得0分; | 1 |
饮食教育知识宣传 | 有资料得满分,无资料得0分。 | 2 |
食堂“五常法”知识宣传 | 学校食堂“五常法”宣传有特色,有阵地得满分。宣传不到位得0分。 | 2 |
制度档案建设与管理 15分 | 各类制度的建立 | 建立起各类卫生制度得满分。制度少酌情扣分。 | 3 |
学生健康档案管理 | 重点是3个档案登记工作:学生健康体检异常情况登记表、学生健康体检结果统计报表;学生个人健康体检(学生体质健康卡片)档案。3个齐全得满分。少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 | 12 |
教育 教学 活动 25分 | 健康教育课和饮食教育课 | 健康教育课和饮食教育课开足开齐、教案齐全得满分;不开足开齐和教案不齐全酌情扣分。 | 15 |
卫生健康和饮食教育 主题活动 | 每学期组织全校性卫生健康(爱眼日、爱耳日、爱牙日等)和饮食教育主题活动各不少于一次。少一次扣2分,不组织不给分。 | 5 |
参加培训 | 每年参加局组织的各类培训人数达到要求的得满分。缺席的酌情扣分。 | 5 |
工作 成效 30分 | 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成效 | 无因学校原因的群体性发病情况得满分;有学校原因的群体性发病情况且通报的得0分。 | 5 |
食堂信用等级 | B级及以上为满分, C级得5分,C级以下不给分。 | 10 |
“防近”工作 | 每学期有两次视力检查记录和统计分析,并有相应的防近措施得满分;只有一次视力检查记录和统计分析得5分;不检查无措施的不得分。 | 10 |
上级卫生部门不良通报 | 全年有一起被卫生部门不良通报的得3分,二起及以上的得0分。 | 5 |
备注说明:
1.考核分值等级折算: 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9-60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2.医疗器材指标中的“基本设备”考核参照《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卫医发[1994]第30号)文件要求,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