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321K/2010-002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教育局 | 公开日期: | 2010-04-19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文字号: | 绍市教幼〔2010〕35号 |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全市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的 通 知 | |||||||||||||||||||||||||||||||||||||||||||||||||||||||||||||||||||||||||||||||||||||||||||||||||||||||||||||||||||||||||||||||||||||||||||||||||||||||||||||||||||||||||||||||||||||||||||||||||||||||||||||||||||||||||||||||||||||||||||||||||||||||||||||||||||||||||||||||||||||||||||||||||||||||||||||||||||||||||||||||||||||||||||||||||||||||||||||||||||||||||||||
|
|||||||||||||||||||||||||||||||||||||||||||||||||||||||||||||||||||||||||||||||||||||||||||||||||||||||||||||||||||||||||||||||||||||||||||||||||||||||||||||||||||||||||||||||||||||||||||||||||||||||||||||||||||||||||||||||||||||||||||||||||||||||||||||||||||||||||||||||||||||||||||||||||||||||||||||||||||||||||||||||||||||||||||||||||||||||||||||||||||||||||||||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幼儿园园长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市教育局决定组织举办全市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以下简称“园长高级研修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班宗旨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意见》(浙政发[2008]81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绍政发[2008]70号)文件的要求,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统筹教育培训资源,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堪、充满活力的幼儿园园长队伍,引领我市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培训目标 2010年至2011年,全市择优选拔50名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园长参加培训。通过培训,使培养对象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技能、教育科研水平及园务管理能力等方面都有明显提高,打造一支适应现代教育要求的高素质幼儿园管理队伍。 三、培训对象及要求 (一)“园长高级研修班”对象为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园长,其中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因参加全省2010——2012年农村幼儿园园长培训除外。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幼教(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持有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幼儿园园长上岗证。 (三)各县(市、区)参加培训名额分别为:越城区12人、绍兴县8人、诸暨市12人、上虞市7人、嵊州市7人、新昌县4人。 四、培训对象选拔程序 (一)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市级“园长高级研修班”培训对象的选拔,必须坚持自愿申报、公平竞争、择优推荐的原则,做到条件公开、程序透明、结果公示。 (二)统筹兼顾,适当倾斜。“园长高级研修班”培训对象的选拔,要统筹兼顾不同地区的需要。适当向获得省二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数较多的县(市、区)倾斜,适当向民办幼儿园倾斜,使我市幼儿园园长队伍结构更趋合理。 (三)资格审查,公示确定。以县(市、区)为单位将“园长高级研修班”市级培训对象汇总表及市级高级研修培训对象推荐表(见附件2、3)各一式一份,按照规定格式统一用A4纸打印后,于2010年4月30日前报送绍兴市教育局幼教办。同时通过电子邮件一并上报相应电子文稿,电子邮箱:aj6268@126.com。联系人:陈彩娟;联系电话: 85142252。市教育局对全市报送的推荐人选,对照选拔条件进行审核,并在绍兴市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后发文公布。 五、管理和考核 (一)严格请假制度。培训期间,建立临时班委会,负责具体的生活和学习管理,实行学习考勤制度,学员不论因何原因不能参加某次培训,都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二)建立培训档案。研修班为每位学员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全面记录学员培训期间的研修情况:包括专业发展规划、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教学实践成果和论文写作等方面。 (三)实施学分管理。对学员的培训实行学分管理,每进行一项教育教学培训学习,都设置相应的学分,学员只有修完一定学分方能给予结业证书。 (四)进行综合考核。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业成绩,按照学习态度、研修成果、出勤情况等方面综合考核。考核采取学员自我考核、学员相互考核、指导教师和班委共同考核评价的方式。对考核优秀的学员给予优秀学员的证书。 六、培训经费 市教育局将本次研修班的集中培训委托浙江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园长高级研修班”培训经费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统一由培训中心按标准收取并规范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照选拔条件确定培训人员,及时选派培训对象,确保我市“园长高级研修班”的全面实施并取得较高培训质量,推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 附件: 1.绍兴市“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培训计划 2. 绍兴市“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培训对象推荐表 3.绍兴市“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培训对象汇总表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绍兴市“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意见》(浙政发[2008]81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绍政发[2008]70号)文件的要求,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统筹教育培训资源,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管理有序的幼儿园园长队伍,引领我市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培训目标 2010年至2011年,全市择优选拔50名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园长参加培训。通过培训,使培养对象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技能、教育科研水平及园务管理能力等方面都有明显提高,打造一支适应现代教育要求的高素质幼儿园管理队伍。 三、学段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计划阶段(2010年5月)。由培训对象进行个人总结分析,确定培养要求,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计划。 第二阶段:学习研修、实践提高阶段(2010年6月—2010年11月)。通过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讲座与论坛交流相结合、外出考察与园际研讨相结合、传统学习与网络讨论相结合等途径,开展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阶段:赴上海幼儿园挂职锻炼阶段(2011年3月)。实地感悟上海幼儿园的园本文化,学习名园长管理,提高学员的管理水平。 第四阶段:全面考核及成果展示、总结阶段(2011年5月—2011年6月)。组织“高级研修”对象面向全市园长(教师)进行互动式的交流,观摩其实践成果,并进行论文答辩,优秀论文集出版等。 四、培训形式和培训内容 “园长高级研修”时间为一年半,累计不少于24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120学时(以每次30学时的进度分学期培训),个人自主研修120学时。具体培训时间由培训单位另行通知。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学习部分与实践操作部分。 (一)集中培训内容 1.教育理论:现当代学前教育理论问题与进展,当前学前教育热点与难点问题,教育科研的基本方法与学术规范。 2.教育管理:最新学前教育政策法规解读,人力资源理论与实践,幼儿园管理与园长成长,幼儿园教科研等。 3.幼儿园管理实践:由沪、杭两地名优园长介绍幼儿园管理改革的思路与经验,学员与名优园长面对面展开交流。 4.结业论文写作:研修班结束后,要求参训学员提交一篇5000字左右、规范的学术论文。分选题指导、开题报告和结业答辩三个阶段,旨在提高园长运用理论研究和解决幼儿园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自主研修内容 由参加培训的学员运用集中培训学习的理论,应用于教学实践,原则上学员每学期应研读一本教育教学管理理论著作、完成一份幼儿园管理个案(如幼儿园发展规划,幼儿园某方面改革方案,幼儿园管理工作中的某个案例等)、在本地区一定范围内进行一次讲座、组织一次幼儿园管理研究的交流活动,每学年完成一项幼儿园管理调研任务,达到在实践中学习和运用教育教学理论、提高自身管理素养、带动幼儿园健康稳步发展的目标。 五、集中培训日程安排
附件2 : 绍兴市“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培训对象推荐表
附件3: 绍兴市“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培训对象汇总表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 1.上述栏目中“曾参加最高级别培训”系指由县(市、区)、市、省、国家等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由相应培训院校实施的培训,填写级别最高的一次,例“市级”; 2.上述栏目中“曾获得最高荣誉”系指由县(市、区)、市、省、国家等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荣誉,填写级别最高的一次,例“县级优秀教师”; 3.请以县(市、区)为单位填写此表。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