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321K/2009-0009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教育局 | 公开日期: | 2009-01-19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文字号: | 绍市教审〔2009〕6号 |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同意建立拍拍手教育培训中心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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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拍拍手教育培训中心举办者: 你们《关于要求成立绍兴市拍拍手教育培训中心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经研究,同意建立绍兴市拍拍手教育培训中心。办学类型为面向成人及青少年开展艺术教育的培训机构,办学地址为绍兴市舜江路683号17楼1710室,负责人为张金龙。 希望你们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时向相关登记机关注册登记,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如名称、地址、负责人和办学类型等发生变动,请及时报我局批准。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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