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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21K/2009-000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教育局 公开日期: 2009-07-09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字号: 绍市教〔2009〕35号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9-12-28 17:3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绍兴市教育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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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行政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厅机关信访工作的意见》(浙教办〔2009〕91号)的精神和要求,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水平,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教育信访工作的责任感
    信访工作是体察民意、汇集舆情的重要窗口,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途径,是强化监督、表达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化解矛盾、促进教育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今年以来,我市教育信访工作总体情况良好,没有发生赴省进京上访事件,有力维护了教育系统稳定和谐的局面,但从全市半年度信访工作统计情况看,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尤其随着利益格局的调整、思想观念的变化,不少矛盾和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信访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各校和机关各处室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绍兴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地把信访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做好教育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正确处理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基本要求: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认真落实“五包”措施,即包信息掌握、包人员控制、包思想疏导、包政策落实、包停访息诉,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校、大事不出县(市、区)、矛盾不上交,争取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事发地、解决在家门口。
    二、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行政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学校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单位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对重要信访事项要亲自过问、处理、督办;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抓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其他领导“一岗双责”,按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信访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
    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各县(市、区)教育局坚持和完善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和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实行重大疑难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限期办结制和跟踪督办制,对于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应亲自过问,一抓到底。局机关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凡属处室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该处室为第一责任单位,并明确初信首访责任人。责任处室和首访责任人必须对来访者的问题负责到底。坚持实施“AB岗”制度,杜绝因出公差等因素延误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跨处室(单位)的信访问题,以牵头处室为主,协同作战,共同解决问题。对因工作不力或不负责任引发信访问题,因回避来访群众或工作疏忽未及时回复,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标本兼治,努力解决当前信访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从政策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各项教育政策的制定、落实中要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重视收集民情民意,吸纳民智,确保人民群众的教育意愿得到体现。特别是作出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并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决策时,要开展事前信访评估,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堵塞教育信访的产生源头。
    坚持下访、约访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局领导要结合本职工作和局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充分利用领导干部主动下访、开门接访等有效的工作方式,检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指导和推动各地各校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矛盾。各处室(单位)也要根据安排,主动深入所联系的市属学校,督促检查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通过调研和宣传,努力做到靠前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和化解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处室(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统一要求,对存在的疑难信访问题和可能诱发矛盾纠纷的因素逐一进行排查,把信访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要建立全市教育信访问题台帐,全面掌握热点难点信息,全面掌握重点人重点事,做到心中有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要重视网络舆情的掌控,在第一时间做好网上舆论的研判和引导,全面落实网络信息引导工作的要求。通过摸排,准确把握教育系统存在的信访疑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化解责任,逐案明确包案领导、承办人员和办结时限,即定事、定人、定时,认真落实“一对一”的工作责任。
    加强思想疏导和依法接访工作。切实做好信访受理工作,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全面看材料、全面听诉求、全面疏心理,根据问题的性质及难易程度,给予群众合情合理的答复,有效提高一次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政策明确、能够立即答复或解决的,不推不拖,应立即热情耐心地解答或协调处理,答复要真实可信,切忌草率简单、生硬粗鲁、敷衍塞责、推诿了事;不能立即答复或解决的,须告知理由和答复期限,并研究提出明确意见,统一口径,共同做好思想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绝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起新的攀比和问题。对无理缠访闹访和有违法行为的,要加强法制教育。务求做到“四到位”,即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
    四、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和效率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教育系统各单位与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之间,教育系统各单位内部职能部门之间,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职,疏导息访,共同处理好信访问题。要建立和完善非正常上访信息的发现、核实和报送机制,确保教育系统信访工作的网络畅通,反应迅速。要进一步健全信息员网络,在发现上访的苗头性动向时能第一时间上报,确保倾向性问题有一定的预见,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建立健全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各地各校要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尤其是发现越级或群体性上访的,应及时劝阻疏导并果断处置。同时为保证发生重大信访事件时,能高效、有序的开展工作,市教育系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提高信访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形成快速反应、积极应对、果断处置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要确保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信访信息,特别是对涉及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超前做好应对工作,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建立健全信访督查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加强接访后交办事项的督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妥善解决,并抓好反馈,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复。加大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对集体访和有实质性案情的案件,特别是有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重要信访案件,要立案督办,信访发生地负责人必须明确专人包办,迅速处理,限期解决,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要进一步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局机关各处室要及时总结,及时上报,由办公室牵头做好通报督促工作。各地各校要定期上报信访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结案情况,全市情况汇总后将及时进行通报。
 
 
二○○九年七月九日
 
 



[全文下载]:绍市教[2009]3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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