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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绍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3 14: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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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区、县(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级有关单位,在绍有关高校:

现将《绍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绍兴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18日


绍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教育强国战略,全面落实高教强省战略部署,推动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打造高等教育强市,结合绍兴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统筹推进,以“优化结构、提升内涵、人才引领、服务地方”为主线,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加快建设一批区域性高水平应用型高校,推动全市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为谱写新时代胆剑篇、勇闯现代化新路子贡献更多高等教育力量。

(二)工作目标

到2027年,在绍高校数量达到16所左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5%以上,在校生达到17万人左右,毕业生留绍率达到30%左右。在绍高校8个以上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有1-2个学科进入省高水平大学优势学科培养赛道。力争新增1所高校获批博士授予单位和博士点,1所高校(绍兴校区)跻身国内一流大学,1所高职院校(绍兴校区)升格职业技术大学。绍兴高等教育办学规模继续保持全省前三,整体水平力争进入全省前四,进一步形成绍兴高等教育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格局。到2035年,10个以上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2个及以上学科获评全国学科评估A或A+。绍兴文理学院综合办学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150强,建成省内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助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绍兴校区)进入全国一流大学前列。2-3所高职院校升格为职业技术大学,3所高职院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绍兴高等教育整体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二、工作举措

按照“办好现有大学、引进更优高校”的工作基调,实施以下工作举措:

(一)聚力办好“绍兴大学”。全面落实《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绍兴文理学院高水平建设的若干意见》(绍市委发〔2022〕52号)精神,全力支持绍兴文理学院发展,“十四五”期间更名绍兴大学。不断优化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加快学校内涵建设,尽早获批博士授予单位,建成省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到2027年力争综合办学实力位居全省前15强。到2035年,力争中文、化学等学科达到全国学科评估B类水平,获批3个及以上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力争综合办学实力位居全国前150强。成为国内有影响力的城市综合性大学。(责任单位: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绍兴文理学院)

(二)加快提升本科高校办学水平。全面落实《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23〕17号)精神,支持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加快建设成为国内“双一流”民办本科高校;支持浙江树人学院(杨汛桥校区)加快建成国内知名的高水平民办大学。坚持“积极稳妥、以转促升”原则,支持转设后的绍兴理工学院建成一所区域高水平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鼓励在绍独立学院围绕绍兴标志性产业链发展需求,通过“名校+、平台+、产业+”等多元化办学策略,整体提升办学水平,为绍兴产业发展赋能。〔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转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市级相关部门、相关高校〕

(三)建设升格(扩容)一批高职院校。出台《绍兴市关于进一步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全力发展本科职业教育。建成投用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昌校区、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柯桥校区和嵊州校区等一批高职院校新校区,进一步提升绍兴高职院校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支持条件成熟的高职院校建成一批职业本科专业。支持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在“十五五”期间升格职业本科高校,支持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在“十五五”期间成为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支持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提升办学水平,建设成为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绍兴样板”。〔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相关高校〕

(四)合作新办优质高校(分校区)。争取国(境)内外名校来绍办学,合作新办一所“高水平、新机制、国际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分校区)。加快建设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绍兴校区),力争在2026年9月建成投用,积极打造集成电路本地化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高地。支持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整合外语优势资源和举办方(新和成集团)在精细化工、医药等领域全球领先的研究力量,与省内外高水平高校合作共建较高水平的化学和生物工程学院(暂名)。支持校地共建浙江音乐学院越剧学院(嵊州),力争打造成为全国越剧艺术中心、越剧人才培养中心、越剧文化艺术产业基地。支持校地共建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新昌学院,积极打造复合型、多功能的产教融合样板学院。积极争取杭城高教资源“外迁”,争取浙江省新的高教园区落户绍兴。〔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投集团、相关高校〕

(五)加快培养高质量应用型人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夯实育人根基,构建高质量人才自主培养体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打造一批“大思政课”品牌,培育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实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有机结合。坚持目标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配机制,一体推动“专-本-研”各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整体提升,为地方发展提供应用型人才支撑。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人工智能赋能,建设一批一流特色专业、核心课程、核心教材、核心实践项目、核心教师团队,加快实现人才培养从“知识为主”转向“能力素质为先”。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增强把握高教发展大势的能力,新增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新增省级教学成果奖18项。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制度,建设一批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实习实践基地,提高大学生实习质量,力争在绍高校毕业生达到5万人/年,高校毕业生留绍率达到30%左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在绍高校)

(六)加快培育建设硕博学位点。支持绍兴文理学院加大一级学科博士点培育力度,加快硕士学位点增点扩量,到2026年,力争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实现校内学科硕士点全覆盖。支持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浙江树人学院(杨汛桥校区)、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等高校加快硕士点培育。借助在绍兴设点办学的省重点建设高校的先发优势,积极开展硕博研究生教育。深化推广浙江理工大学新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模式,持续推进“政产学研用”融合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和创新。力争到2027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校达到5所左右,硕士学位点达到45个左右,新增1-2个具备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条件的学科。(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相关高校、相关企业)

(七)加快引育高层次教师队伍。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人才政策精神,积极推进“高层次人才引培工程”,大力引进省级以上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加大优秀博士引进力度,探索高层次人才柔性聘用机制。健全市域范围内高层次人才流动协调机制,规范市内高校人才流动秩序。到2027年,力争全职引入“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1-2人,国家级领军人才达到50人以上、省级及以上领军人才达到90人以上,在绍高校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达到2800人左右。深化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完善“产业教授”引进、认证与聘用机制,打造高水平应用型教师团队。到2027年,本科、高职两类院校专任教师中“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分别达到40%、85%。〔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科协、相关高校〕

(八)加强建设重点学科和专业。实施“校企院互聘”人才共享计划,鼓励在绍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到在绍高校兼任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实施“优势学科提升计划”和“基础学科振兴计划”,支持龙头企业、高水平科研院所、实验室与相关高校共享资源、联建学科和专业、联合培养工程硕博士,提升在绍高校现有优势特色学科能级。坚持“扶强、扶需、扶特”,实施“一流学科创建计划”和“新兴交叉学科培育计划”,重点围绕绍兴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和服务“万亩千亿”新兴产业平台发展要求,培育一批特色学科和新兴专业,不断提升专业与产业的契合度。到2027年,在绍高校有8个以上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国家级一流专业达到20个、省一流学科A类有较大增量或达到全国学科评估A、B类水平有较大突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相关高校、相关企业)

(九)合力搭建高水平创新平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在绍高校提升科研工作组织化程度。支持在绍高校面向地方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协同属地、企业,合力打造一批高水平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到2027年,在绍高校年度研究与开发经费(R&D)达到10亿元左右,力争新增省部级科研平台8个以上(含引进高校),实现国家级科研平台零的突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相关高校、相关企业)

(十)积极打造产教融合发展共同体。探索打造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和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支持高校整合优势特色学科与重点行业企业资源,组建校企联盟或产品研发中心。支持高校成立技术转移中心(成果转化平台),拓展科研服务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扩面增效。支持高校有组织地选派高层次人才驻点企业服务、进入咨政服务专家库等,提升发现和解决一线问题的能力。支持在绍高校深度参与地方文化工程项目,合力打造市域“城产教科文创”融合体。到“十五五”期间,争取建设10个左右省级及以上示范性创新创业学院、众创空间等创业平台,建设3个以上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旅游局、市社科联、相关高校、相关企业〕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全面加强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市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快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工作责任。市政府统筹加强引进高等教育机构的规划把关,指导属地落实合作协议和具体政策。区、县(市)要支持属地高校高质量发展。在绍高校要主动加强与属地沟通对接,努力形成校地同心、发展同向的局面。

(三)加大要素保障。坚持将高校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发展规划,优先保障用地等要素需求。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整合统筹相关资金,保障现有在建项目和新引进高校建设,专项支持“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动态修订完善高校内涵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支持政策,加大对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四)造浓发展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积极营造重视支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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