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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区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 年)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19 16: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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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实现教育可持续发展,绍兴市教育局委托绍兴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编制了《绍兴市区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 年)》。规划已经征求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意见、专家评审等相关程序,现依法将专项规划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绍兴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9日




绍兴市区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 年)公示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等文件精神,建设现代教育体系,指导市区内学前段、义务教育段和高中段学校的规划建设,特编制本规划。

一、 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绍兴市区,包括越城区、柯桥区和上虞区。

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现状特征年为 2020 年,近期至 2025年,远期至 2035 年。

二、 规划内容

本规划所指学校包括学前段、义务教育段和高中段学校,具体为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等。

三、 规划目标

到 2035 年,各阶段学校资源达到供需平衡,实现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布局,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校配置合理,特殊教育学校供给充分保障。

四、 规划千人指标

幼儿园、初中规划千人指标:25 人/千人,其中规划中心城区内取 25-30 人/千人,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取 20-25 人/千人,其他地区取5-15 人/千人。

小学规划千人指标:50 人/千人,其中规划中心城区内取 50-60人/千人,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取 40-50 人/千人,其他地区取 10-30 人/千人。

高中段学校规划千人指标:25 人/千人,其中普通高中取 13-15人/千人,中职学校取 10-12 人/千人。

特殊教育学校规划千人指标:0.2-0.3 人/千人。

注:规划千人指标可根据区域规划用地布局、人口年龄结构等实际情况浮动,幼儿园、初中浮动幅度不超过 5 人/千人,小学浮动幅度不超过 10 人/千人。预期居住人口集聚、老龄化程度低、学生数占比高的区域宜上浮;居住人口分散、老龄化程度高、学生数占比低的区域宜下浮。

五、 规划班额指标

幼儿园:按 25 人/班控制;最大不超过 30 人/班,小班化学校按20 人/班。

小学:按 40 人/班控制;最大不超过 45 人/班,小班化学校按 30人/班。

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按 40 人/班控制;最大不超过 45 人/班,小班化学校按 35 人/班。

普通高中:按 45 人/班控制;最大不超过 50 人/班。

中职:一般按 40 人/班控制。

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学校不超过 12 人/班,培智学校不超过 8人/班。

六、 规划布局策略

1.总体布局要求

规划中心城区内采用“生活圈+服务半径”的模式布局,其他地区采用“一镇一策”的模式布局。

各类学校在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或详细规划阶段落位时,在对居住用地、人口规模、生源构成等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可对本规划确定的学校位置、建设规模等做适当微调,具体由教育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2.幼儿园布局策略

规划中心城区内原则上 1 个 5 分钟社区生活圈布局 1 所幼儿园,中心城区外原则上每个乡镇保留 1 所幼儿园。

3.义务教育段学校布局策略

规划中心城区内原则上每个 15 分钟社区生活圈布局 1 所小学,2-4 个 15 分钟社区生活圈布局 1 所初中,并统筹服务半径要求。

中心城区外原则上每个乡镇保留 1 所小学和 1 所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并根据生源情况设立或撤并教学点。生源严重萎缩的区域采用跨乡镇办学模式统筹布局。

4.高中段学校布局策略

实现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在市区内统筹布局,并按照“一区多特色”打造特色高中段学校,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发展。

5.特殊教育学校布局策略

原则上市级 1 所,三区各 1 所。

七、 规划布局方案

1.幼儿园规划布局方案

规划幼儿园 367 所,其中保留 189 所,改扩建 9 所,新建(含迁建169 所,拟撤并 105 所(拟撤并学校根据相关要求,待条件成熟时适时实施,下同

2.小学规划布局方案

规划小学 169 所,其中保留 81 所,改扩建 28 所,新建(含迁建60 所,拟撤并 47 所。

3.初中规划布局方案

规划初中 78 所,其中保留 41 所,改扩建 13 所,新建(含迁建24 所,拟撤并 10 所。

4.普通高中规划布局方案

规划普通高中 29 所,其中保留 19 所,改扩建 4 所,新建(含迁建)6 所,拟撤并 1 所。

5.中等职业学校规划布局方案

规划中职学校 12 所,其中保留 3 所,改扩建 4 所,新建(含迁建)5 所。

6.特殊教育学校规划布局方案

规划特殊教育学校 4 所,其中绍兴市特殊教育中心(原聋哑学校和越城区育才学校已异地新建,柯桥区育才学校保留,上虞区特殊教育学校远期异地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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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19日至2023年9月18日,联系电话:0575-85209359;0575-85114787。

       附:附4张原图.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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