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体局:
因文件适用对象发生变化,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负面清单>的通知》(绍市教〔2021〕62号)予以废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绍兴市教育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