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第三批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拟认定名单公示
|
|||||||||||||||||||||||||||||||||||||||||||||||||||||||
|
|||||||||||||||||||||||||||||||||||||||||||||||||||||||
为加快推进我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建设,根据《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绍兴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基(营)地申报、县级审核推荐、市级资料会审与现场踏看,拟认定“嵊州市越剧研学营”等10家单位为绍兴市第三批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现将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1月26日至2月2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为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保密。 联系方式:市教育局基教处姚国庆,85093028,电子邮箱:122425820@qq.com,通讯地址:绍兴市洋江西路589号5号楼市教育局331室;市文广旅游局产业发展处蔡彦,85122310,电子邮箱:1106390963@qq.com,通讯地址:绍兴市洋江西路530号市文化中心东一门406室。 附件:绍兴市第三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名单 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市文广旅游局 2022年1月26日 附件: 绍兴市第三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名单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