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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21K/2021-011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教育局 公开日期: 2021-06-02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字号: 绍市教〔2021〕31号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外中职学校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专业在绍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8 17: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绍兴市教育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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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考试院,各区、县(市)教体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浙江省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规〔20216号),为有序推进省内市外中职(技工)学校在我市开展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专业招生工作,现将我市有关该项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有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杭州市第四机械技工学校、海宁卫生学校等15所中职(技工)校在绍兴设置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专业招录计划120(各校的招生计划详见附件)由市教育考试院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组织录取,不得擅自突破或减少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符合地各类高中招生报考条件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三、志愿填报

有报考意向的学生,应在2021618日上午9:00620日中午12:00通过登录“绍兴市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填报志愿,由初中毕业学校统一组织填报,每个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个志愿,2021620日中午12:00为志愿填报的截止时间。填报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专业的学生不得填报该类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由初中毕业学校及时从系统中打印出志愿填报表,要求学生签名后,交本地教体局教育考试机构备案。

四、录取

省内市外中职(技工)学校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专业的招生录取,安排在全市高中招生的零批次。市教育考试院在省厅审核公布的计划内,依据有志愿填报学生的中考成绩总分,以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关于同分录取原则,参照《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市区高中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按各校计划1:1投档录取。统一招录工作结束后,对各省内市外中职(技工)学校剩余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并将我市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绍兴教育考试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名单确定后,由绍兴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将录取信息分报各省内市外中职(技工)学校。考生一旦被录取,即取得录取学校的高中阶段学籍,不得再被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民办)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余下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招生平台,加强学籍管理

省内市外中职(技工)学校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专业的招生录取纳入全市统一管理,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平台、统一招生时间,采取中考后填报志愿、零批次录取的招生办法。学生录取后,前3年安排在中职学校学习,后2年转入合作的高校学习高校学生的比例控制在招生数的95%左右。

(二)严格招生程序,确保招生平稳有序

市教育考试院要严格招生程序、严明招生纪律,坚持阳光招生、公平招生、廉洁招生,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明确职责与任务,确保招生平稳有序

(三)加强文件学习,大力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各区、县(市)教体局要认真学习我开展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相关文件,准确理解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认真把握工作原则、内容和相关要求。要通过各种方式,面向全社会特别是面向参加中考考生,进行全面、准确、广泛的政策宣传确保省内市外中职(技工)学校的招生计划有效落实。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教育局,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附件:2021年浙江省“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省内

市外中职(技工)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绍兴市教育局

                             202162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外中职学校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专业在绍招生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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