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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21K/2021-011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教育局 公开日期: 2021-06-06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字号: 绍市教办〔2021〕49号
关于坚持正确导向规范高考中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6 11: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绍兴市教育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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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委宣传部、教体局,市直学校: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高考、中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和教育政绩观,深刻认识规范高考、中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的重要意义。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已会同市委网信办等建立会商制度,切实加强高考、中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的监督管理。各地宣传、教育部门也要建立相应会商机制,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二、严守“四个不得”。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高分考生、升学率、录取率、试题难度等,具体做到“四个不得”:不得在任何媒体宣传,如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不得在任何场所发布,如校内外摆放宣传板(榜)、悬挂条幅、张贴光荣榜等;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中高考报告会、分享会等;不得以任何名义发布喜报、贺信,包括以校友会、家长委员会名义等。

三、严查违规行为。地宣传、教育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明纪律和规矩,加强自律和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有关违规行为。对单位、个人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约谈有关当事人、负责人。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绍兴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绍兴市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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