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2021年浙江省二级幼儿园评估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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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的通知》(浙教督〔2020〕145号)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一级幼儿园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函〔2021〕36号)精神,2021年全市有20所幼儿园通过省二级幼儿园评估验收,现予以公示: 1.绍兴市元培幼儿园信达银郡园区 2.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后社幼儿园 3.绍兴市机关幼儿园紫金府园区 4.绍兴市越城区鹅境幼儿园 5.绍兴市柯桥区中心幼儿园瀚泽苑园区 6.绍兴市柯桥区齐贤阳嘉龙幼儿园 7.绍兴市柯桥区钱清永通幼儿园 8.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阮江幼儿园 9.绍兴市上虞区第一实验幼儿园江与城园区 10.绍兴市上虞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市民中心园区) 11.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中心幼儿园吕家埠分园 12.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雅乐幼儿园有限公司 13.诸暨市暨阳街道浣纱幼儿园教育集团苎萝幼儿园 14.诸暨市暨阳街道梓豪幼儿园 15.诸暨市陶朱街道锦城幼教集团跨湖幼儿园 16.诸暨市暨阳街道行知幼儿园教育集团东望幼儿园 17.嵊州仙湖幼儿园剡江园区 18.新昌县城东实验幼儿园 19.新昌县翡翠幼儿园 20.新昌县沙溪镇中心幼儿园 如有异议,请在7天内向绍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85209360 85221460
绍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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