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政策意见》(绍市委发〔2011〕20号)文件要求,2020年有5个乡镇(街道)通过绍兴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的评估验收,现予公示:
越城区:陶堰街道
诸暨市:东和乡
嵊州市:金庭镇、鹿山街道
新昌县:澄潭街道
如有异议,请在7天内向绍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85209360 85221460
绍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