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人力社保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39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40号)文件精神,在个人申报、学校和区、县(市)教体局推荐的基础上,经市级考核,拟推荐孟琴等16位同志参加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评审,樊洪基等3位同志参加202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评审(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11月23日起到11月30日止。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为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保密。 联系电话:85093033、85221561。 电子邮箱:sxszzcjyj@163.com。 通讯地址: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洋江西路589号)。 绍兴市拟推荐参加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中职正高级讲师评审人员名单.xlsx 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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