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 | ||||
|
||||
为了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孩子上学难问题,确保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新昌县抓实三大措施,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是动态管理学生基本信息。每年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摸底建档,掌握困难学生就读和资助情况,积极和学生做好资助对接。 二是规范资助申报程序。加强资助政策和资助工作流程的宣传,确保符合条件学生申请资助的权利。低保等五类生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可以凭民政等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件或者乡镇以上民政部门证明向学校提出申报。学校在校内对受助学生进行公示,在公示时既体现这个学生主体又不公布其隐私信息,防止信息泄露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三是有效落实资助措施。自2006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实行免费入学;高中困难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代管费,且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每年享受金额1000元/人。自2012年起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营养补贴500元/人。实行公办寄宿制学校免住宿费和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困难寄宿学生每年生活费补助600元/人。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