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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学教师培训
发布日期:2015-08-18 10:5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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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省对中小学教师培训有何规定?

自2011年7月起,我省实施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即以每5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教师参加专培训时间应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至少要参加一次不少于90学时的集中培训。总学时中自主选择培训的学时一般应不低于180学时,校本培训时间最多计120学时,公办学校教师参加远程网络培训的时间最多计50学时。

教师周期内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可根据所在学校安排或自身发展需要自主安排,但每年完成的培训学时不得低于24学时。

教师参加培训的情况将列入教师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并作为教师聘用、聘任、晋级、评优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必要条件。

2.中小学教师可通过哪些途径参加培训?

目前中小学教师培训从层次上分有国家级培训、省级重点培训、市级培训、县(市、区)级培训和校本培训;从培训的组织方式上有集中面授培训、远程网络培训及上述两种模式融合的混合式培训;从培训项目选择方式上分有指令性培训和自主选择性培训。其中国家和省级指令性培训,需要各地按要求选拔符合条件的教师参训,市、县(市、区)指令性培训操作模式由各地自行确定。自主选择性培训由教师登录“培训管理平台”(网址:pxglpt.zjedu.gov.cn)按需选择培训项目。

3.新任教师和新校长培训学时有何规定?

新录用的、教龄在一年以内的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须参加不少于180学时的培训,其中实践培训不少于60学时。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接受规定培训的时数,不列入教师周期内专业发展培训时数。

新任校长到岗一年内须参加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90学时。新任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的时数,不列入校长周期内在职提高培训时数。

4.实施教师培训信息化管理后,教师培训学时如何记录,教师如何查询?

教师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其培训学时由开设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或学校记入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教师可通过自己的账号登录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直接查询。

5.教师参加培训的收费和报销方式如何?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教〔育2013〕62号)文件规定,浙江省教师培训实行先缴费后结算的办法,即参加培训的教师(校园长)按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缴费,培训结束后凭发票和培训证明回当地报销。具体可联系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师培训机构。

6.教师忘记了登录“培训管理平台”的个人用户名、密码应该怎么办?

教师登录“培训管理平台”的个人用户名和密码,在所属学校账号中可以查询和修改。如遇到此类问题,可直接咨询学校管理员,通过学校账户登录平台,在“学校管理事务”下的“教师信息管理”栏,查询或修改教师的用户名和其他基本信息,重置登录密码。

7.全省教师自主选课(培训项目,下同)一般安排在什么时间进行,有何规律?

全省教师自主选课的时间一年安排2次,即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

上半年一般在春节前(学期期末)发布培训项目菜单供教师浏览,选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春节后(新学期开学前后)。

下半年一般在7月下旬发布培训项目菜单供教师浏览,选课时间安排在8月中下旬。

具体时间由省教育厅下文公告。

8.忘了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的选课操作方法怎么办?

为方便全省广大教师自主选择培训项目,每次选课时,省教育厅都会在教师培训管理平台首页公布教师选课操作流程图,按流程图操作即可。

9.何种情况下教师可进行“第二轮”选课?

我省教师自主选课采用“正式选课”和“补选课”二轮进行的模式。绝大多数教师在第一轮正式选课后,便确定了选定的培训项目。对参加第一轮选课已经学校审核通过,但未被培训机构审核通过的教师(包括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太少取消办班、满额后遭计算机随机自动筛选淘汰者),可进入第二轮补选课程阶段,选择资源尚有空余的培训项目。第一轮正式选课未报名或第一轮选课时学校审核没有通过的教师,无法进入第二轮补选课阶段。

10.教师如何查询已选项目是否被审核通过?

教师可登录培训管理平台,在“学员自主报名”下的“成绩和评价”栏目中进行查询。

11.为什么会有查不到培训学时或成绩的现象?为什么个人账户没有激活不能选课?

为有效监控培训项目的实施质量,每位参训教师都必须在参训后对培训项目进行网上评价,完成评价才能查阅自己的培训学时和成绩,且下次培训选课功能才能自动激活。

12.省教育厅推出的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在岗幼儿园教师培训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培训对象与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目前已在我省各级各类幼儿园(需取得办园许可证)从教,但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幼儿园从教人员。包括公办幼儿园中有事业编制身份的正式教师和编外聘用的合同制教师,以及民办幼儿园按规定聘用的教师。第二、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未出现师德师风方面问题和违法违规从教行为,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第。第三、具备中等专业学校师范教育类、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教班)学历(须2011年及以前入学)或大专以上学历。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以通过所在幼儿园报名参加培训,培训后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证书考试。

13.培训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培训内容涉及职业道德、政策法规、保教知识与能力、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心理健康等方面,特别加强有关师德师风、依法从教行为方面的培训。

14.符合条件人员如何报名参加培训,培训的地点和时间?

凡符合培训报名条件者,均可以通过所在幼儿园向所属县一级教育局(或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报名参加培训。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符合培训条件的在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培训,于2014年底前,完成对上述培训对象的任职资格培训,面授培训时间不少于72个课时。具体培训地点和时间,由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各地实际自行确定并公布。

15.参加培训后是否可以直接申领《教师资格证书》?

不可以。培训只是帮助参训者提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尽快达到一名合格幼儿园教师的基本要求,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要求规定,所有人员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方能申领《教师资格证书》。对现在岗但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幼儿园从教人员,均应在3年内(2015年底前),按《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教师资格者,不得继续在各级各类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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